人民卫生出版社两本妇产科新书首发并向西部省区赠书******
光明网讯(记者邱晓琴)12月29日-30日,第七届全国妇产科疾病与优生科学论坛暨第六届广东省妊娠期危重症管理高峰论坛在广东省中山市举办。期间,人民卫生出版社两本妇产科新书《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第2版)、《产科临床手册》首发,并举行赠书仪式,向西部地区十一省区及基层医护工作者赠送4万余册。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书影
《产科临床手册》书影
据介绍,《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第2版)一书由余艳红教授和杨慧霞教授主审,苟文丽教授和张为远教授主编,为广大的产科医生、医学生、临床研究生提供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翔实且与时俱进的系列知识。《产科临床手册》一书由苟文丽教授主审,蔺莉教授、赵扬玉教授主编,主要围绕“围产保健内容、产科常见合并症、妊娠特有并发症”三个亚专科领域进行阐述,注重临床实际操作的规范化培训。
人民卫生出版社有限公司副总编辑杨晋编审认为,《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第2版)对妊娠高血压疾病的流行病学、病因和发病机制、诊疗和预防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详细地阐述,正如马丁院士在本书序言中所言,这是我国产科领域的“全、新、力、作”。《产科临床手册》则突出便携、重点、精简的特色,注重临床操作,紧贴临床实践,并附有临床操作视频,尽力满足一线产科医生实际需求。“作为‘中国优生科学西部行’项目内容之一,这两本书将赠送给西部地区十一省区及基层医护工作者。”杨晋编审说。
据了解,“中国优生科学西部行”项目是中国优生科学协会“促进西部人口健康与优生”工作的重要项目之一,自2013年开始,每五年一个周期,通过组织专题学术讲座、专家查房、专家义诊、手术以及健康教育资料发放等形式,为推动我国西部地区优生科学和妇幼事业发展作贡献。此次新书发布会,中国优生科学协会再次携手西部十一省,赠出新书,将宝贵的临床经验和前沿技术送到基层一线。
“在西部行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是西部某些地区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的首要原因,产科诊疗操作不够规范、知识理念落后,是影响医疗质量的重要原因。为此,我们决定组织全国著名产科专家共同编写《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第2版)及《产科临床手册》。”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苟文丽教授介绍了创作两本书的初衷,并对全国70多位产科专家等人士为书籍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据悉,本次论坛由中国优生科学协会妇儿临床分会、生殖道疾病诊治分会、广东省妇幼保健协会高危妊娠管理专业委员会、妊娠合并内科疾病专业委员会共同举办。新书发布和赠书仪式后,论坛邀请全国各地的妇产科专家汇聚云端,畅聊妇产科疾病与妊娠期危重症管理的前沿热点,分享临床罕见疑难病例,探讨专业领域难点问题,为全国各地的妇产医护人员献上近50场干货满满的学术讲座。
刘鑫成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法治课|刘鑫成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执行措施
1月12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刘鑫(现名刘暖曦)已被列为被执行人,执行标的719365元,由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执行,立案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
刘鑫被列为被执行人后,法院可以采取哪些执行措施?
根据民诉法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邢鑫向澎湃新闻介绍,在青岛城阳区法院执行立案,公开执行案件信息后,法官可操作法院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刘鑫名下财产进行全面查控,比如银行存款、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然后根据查控结果分别处理。
邢鑫称,若刘鑫有银行存款,则可划拨到法院账户,以支付江秋莲,执行结案;若刘鑫没有足额银行存款,法官可根据网络查控查找到的其他财产情况及申请人提供的财产线索,制定执行方案。随后,制作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相关单位协助查封、扣押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机动车辆、证券、股权、公积金等其他财产,并启动财产处置措施。
若刘鑫成为被执行人后,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赔偿,还可能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受到更多限制。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将向失信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出行不得乘坐飞机高铁,不得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等场所高消费,不得购买不动产,不得旅游度假等。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权纠纷案二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鑫应当在2023年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2023年1月2日,刘鑫在微博上发布文章并开通打赏,对于法院的判罚,她称若有人愿意帮她,她会感谢并希望有机会报答。此事被认为是刘鑫在众筹赔偿款,引发巨大争议,刘鑫的微博账号随后被永久禁言,微博方面称,第一时间关闭了刘鑫微博账号的打赏功能并限制其提现。
2023年1月10日,最后期限内未收到刘鑫赔付金,江秋莲随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